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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规〔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0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盘活低效用地,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部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建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试点范围和期限

(一)试点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全区域范围内(武夷新区除外),经属地政府认定为布局散乱、利用低效、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设施落后的低效建设用地。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的用地应当权属清晰、主体明确、不存在争议。

(二)试点期限

20255月至20279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制定和完善各类低效用地的调查评价方法和认定标准完成全区(武夷新区除外)低效用地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摸底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完成上图入库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坚持上下联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组织中期评估,客观评价试点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提出优化完善的举措,形成试点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9月底前完成)

持续深化试点工作,总结试点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政策、实践成果,形成全面系统的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作内容

(一)摸清低效用地底数

组织调查摸底和上图入库。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认定流程,开展低效用地信息调查、评价识别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工作,查清底数统筹建立全区(武夷新区除外)低效用地数据库,经市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工业发展中心、住建局、工信和商务局、统计局、税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间:202511]

(二)统筹优化资源配置

1.编制专项规划。根据《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低效用地基础数据调查的分析评价结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含建阳区(武夷新区除外)编制内容参照市级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发展中心、住建局、发科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间:20263]

2.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和项目再开发方案。在城中村改造、工业用地盘活、商服用地转型、土地混合利用和用途转换、城镇生态空间整治、集体建设低效用地整治入市、工改商(退二进三)、标准园区建设等领域,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原则,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每年完成相应指标规模的实施项目,可以单单元也可组合实施。实施项目制定再开发方案,经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发展中心、区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完成时间:202612]

(三)鼓励工作机制创新

1.加快建立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机制。对城镇开发边界内零星分散、低效闲置的现状城镇低效用地以及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的现状低效城镇建设用地进行腾退复绿复垦,经变更调查认定后,等量增补城镇开发边界,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按程序逐级上报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建设用地供地方式,支持依托茶、竹、水等特色资源发展的零星产业,使其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发展中心等;完成时间:试点期内每年土地变更调查认定后3个月内]

2.优化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划用途商品房除外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按详细规划重新核定规划条件,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引入第三方进行联合开发。鼓励集中连片改造开发,在权属清晰无争议、过程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参与、产业导向优先的前提下,探索推动不同用途地块混合供应以及工改工工改商等联动改造的条件和程序。坚持净地供应,探索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探索将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地块,与相邻产业地块一并出具规划条件,整体供应给相邻产业项目用于增资扩产(商品房除外)。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探索国有+集体组合供应方式。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发科局、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等;完成时间:20279

3.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组合配置模式。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权属清晰无争议或已完成权属归集的前提下,同一使用权人需使用多个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探索实行组合包供应。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资源资产主管部门共同拟订供应方案。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发科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完成时间:20279

4.优化低效用地利用程序。涉及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需要编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的,统一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也可多个地块合并编制一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加快简化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签订土地用途变更补充合同的办理程,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主动改造开发。[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279]

5.引导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加快建立正负面清单、规模控制比例和分割转让要求,合理引导混合利用和用途转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工业、物流仓储和研发用地转换以及商服用地内部细分地类转换,允许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工信和商务局等;完成时间:20279

6.完善过渡期相关政策。支持利用存量房产等空间资源发展上级支持产业和行业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为期5。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外,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另有规定或约定的除外。过渡期满办理协议出让时,企业无法一次性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经集体研究决策可约定自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缴清但首缴比例不低于需补缴价款的50%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科局、工信和商务局等;完成时间:20279

7.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对历史形成的没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予以妥善处置,确保底数清晰、封闭运行、严控新增、结果可控。二调三调均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的,如土地从不符合规划变为符合规划,可以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依法调整处罚内容或者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拆除变更为没收建筑物。[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发展中心、司法局等;完成时间:20279]

8.加大财税金融政策争取力度。把握试点机遇,争取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低效用地。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接,争取金融支持,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条件、给予整体授信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建达集团、金融监管支局等;完成时间:20279

四、强化保障并加快机制建设

成立工作专班,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特殊情况和重点问题应及时召开各层级工作会议,交流工作信息,部署推进决策落地,重大情况及时向专班报告。结合国家政策标准和我区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实施存在的典型问题和试点任务要求进行政策研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具体实施政策,为后续项目落地提供政策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解读,激发土地使用权人盘活低效用地的积极性。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提炼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建阳经验。

文件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至20279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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