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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优化产业发展配套教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潭政办规〔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建阳区优化产业发展配套教育政策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7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优化产业发展配套

教育政策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发展环境,经研究,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适用范围

建阳区行政辖区含武夷新区。

二、志愿优先

1.上年度纳税(全额)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企业员工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享受总共不超过3个优先安排入学名额,并根据申请人的报名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2.上年度纳税(全额)1500万元—2000万元企业。企业员工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享受总共不超过2个优先安排入学名额,并根据申请人的报名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3.上年度纳税(全额)500万元1500万元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员工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享受总共不超过1个优先安排入学名额,并根据申请人的报名志愿给予优先安排。(专精特新企业与税收企业不重复享受

4.区属重点工业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纳税(全额)达100万元以上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办工业项目〕法定代表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根据申请人的报名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5.符合入统企业或入统大个体法定代表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6.被建阳区委、区政府授予或聘请的专家、学者、顾问,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享受总共不超过1名优先安排入学名额,并根据申请人的报名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7.武夷新区管委会机关及两大集团南平武夷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平武夷高新技术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编干部职工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南平市建阳区旭辉实验学校、潭山实验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8.对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捐款人民币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享受总共不超过1名优先安排入学名额,并根据申请人的报名志愿给予优先安排。

三、统筹安排

1.区属重点工业企业外聘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上)、高学历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参考申请对象批次志愿的顺序统筹安排。

2.符合入统企业或入统大个体外聘的高管(副总经理以上)、高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上)、高学历人员(硕士以上学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建阳区属公办、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参考申请对象批次志愿的顺序统筹安排。

3.武夷新区管委会机关及两大集团(南平武夷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平武夷高新技术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编干部职工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申请在除旭辉实验学校、潭山实验学校以外的建阳区属公、民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参考申请对象批次志愿的顺序统筹安排。

4.2023111日至2025年秋季招生结束,在建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凭不动产权证或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使用房票的业主由区住建征收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其适龄子女小学可按照建阳区城区学校划片范围申请年级入学,由教育部门在购房所在片区校一类政策生及户籍适龄子女招生入学结束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按购房先后顺序予以统筹安排,若购房所在片区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城区有学位剩余的其他学校。

四、其他事项

1.本文件涉及企业的资格认定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

2.本文件适用时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5年秋季招生结束。

3.本文件由建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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