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统计局
负责人:游贻生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8号
邮政编码:354200
联系电话:0599-5823280
传 真:0599-582925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负责全区的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组织指导实施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本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作。
(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和调查。
(六)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九)组织指导全区各乡镇和统计部门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基础工作。
(十)管理局机关、城市和农村调查队、普查中心的人员和统计事业经费。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文秘、行政、财务、资产、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及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和工资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统一管理统计事业经费;负责本局退休干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社会、科技、劳动、综合平衡、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等的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一管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分析报告;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新闻和统计信息工作;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月度统计资料和全年统计公报、统计年鉴资料;搜集、整理和提供综合平衡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组织贯彻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审核本区统计项目,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并考核全区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各项调查。
(三)经济统计股(含计算站)。实施组织工业、农业、运输、邮电、能源、原材料、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和指导所属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助有关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计算机远程联网、电子信箱的收发、计算机网络建设和计算机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