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2月12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3日:多云间阴,夜晨有小雨,气温:11~19℃,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14日:多云间阴,夜晨有小雨,气温12~23℃。  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2月12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3日:多云间阴,夜晨有小雨,气温:11~19℃,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14日:多云间阴,夜晨有小雨,气温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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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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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2024-01-05 16:06 来源:建阳区水利局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负责人:翁建义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山水锦城15栋3-4层

邮政编码:354200

联系电话:0599-582369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我区水资源规划和我区管辖权限内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我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我区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及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主要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牵头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本地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按权限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评估;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有关事项的审批(前期文件审批和库区移民资金项目综合验收);负责中央及省级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中央、省直属水库(含水电站)和本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具体处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及移民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十二)负责本地区有关涉水行政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河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本区域范围内的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区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商一致。

2.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区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3. 关于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职责分工。建阳水文分局负责牵头监测和预警,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工作,并共享相关监测和预警数据。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人事、工资、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安全保卫、信访和机关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财务日常事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审批和有关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二)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库移民股。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评估;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有关事项的审批(前期文件审批和库区移民资金项目综合验收);负责中央及省级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中央、省直属水库(含水电站)和本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具体处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及移民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三)河湖与水资源管理股。组织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主要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本局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有关涉水违法事件。

(四)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股。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区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建议。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的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江河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江河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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