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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7·24”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潭政综〔2026〕137号

 


 

崇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20267241330分许,在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建平大道往严新路右转弯处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元晓明为组长,经研中心主任(道安办主任)谢善松、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施清义、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副大队长魏敦东为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总工会、崇阳街道办事处、建阳区消防救援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7·24一般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南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员参与调查,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察院派全程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和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要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要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有关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负责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并负责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68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8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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