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15日印发了《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建阳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潭政办规〔2026〕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政规〔2022〕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南平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为确保政策平稳延续、精准匹配项目实施需求、依法保障用电主体权益、服务电网可持续发展,南平市建阳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起草《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建阳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二、范围期限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建阳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延续执行,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三、主要内容
延长《建阳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潭政办规〔2023〕10号)有效期,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维持不变。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南平市建阳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9-582223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