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童泽路301号林旺家居有限公司“3∙14”火灾事故组:
你组《关于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童泽路301号林旺家居有限公司“3∙14”火灾事故结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性质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认定,准予结案。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司法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城管、
自然资源、工信商务、总工会、童游街道办事处。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