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2·8”一般事故调查组:
你组《关于提请区人民政府对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2·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潭林〔2026〕38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调查报告对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分析、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建议。
2.请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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