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阳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委托第三方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建阳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第三方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征集美丽乡村先行区的通知》(环办便函〔2025〕163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建阳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及服务要求如下。
(一)通过调研、座谈、部门走访等方式,梳理总结建阳区区位优势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相关材料,确定建设类型(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区)及选择理由。
(二)开展前期基础数据、材料采集与分析,参照国家美丽乡村先行区遴选要求,编制建阳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
(三)对标《福建省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对国家基本指标、地方特色指标、培优参考指标等3个类型16个指标,开展指标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并搜集指标佐证材料。
(四)根据前期收集材料,对指标进行测算分析,梳理完成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汇编形成技术报告。
(五)根据需要,配合甲方开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技术报告等材料征求意见工作,并根据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2026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申报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如2026年未获得认定,需再提供一年申报技术服务。
(七)如上级主管部门就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开展实地验收,需协助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协助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一)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
(二)询价响应人应承担过美丽乡村建设或类似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报送《询价响应函》,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以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民主南路182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王光炜,联系电话:0599—5826159)
附件:询价响应函
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