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回龙“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11月19日06时10分许,建阳国道205线1990公里200米(回龙乡辖区)发生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栏板半挂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南平市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建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应急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区总工会、回龙乡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监督。2024年12月5日发函邀请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人民政府派员参加,2025年1月6日至8日建阳回龙“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前往山东省莱州市骋浩物流有限公司相关企业实地检查。经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了《建阳回龙“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并经南平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建阳区人民政府批复。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6年3月31日,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由原事故调查组成员组成的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会议,评估会议对建阳回龙“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建阳回龙“11·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有关部门处理建议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个方面。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一)莱州骋浩物流有限公司
莱州骋浩物流有限公司已督促刘夕兵变更鲁YS226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因原车牌号出过事故,刘夕兵将车牌鲁YS226变更为鲁FAE62,所有人为刘夕兵。
(二)刘夕兵(个体工商户)
2025年9月15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结果:被告人刘夕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三)吴国旺
闽H8Q62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在国道205线1990公里200米处道路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且其无证驾驶、车辆到报废期未报废。已由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阳大队开单处罚。
(四)徐继和
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在国道205线1990公里200米处道路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
三、有关部门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回龙乡人民政府道安办
2025年4月3日,回龙乡人民政府道安办向建阳区人民政府道安办作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回龙乡人民政府一是由党政主官亲自带队,乡道安办联合回龙派出所、公路站每月在205国道西瓯浦村路段、马岚村路段、回龙村路段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活动,期间严查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醉酒行驶、二、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主超载带人、超速、未佩戴头盔等车辆,并对骑行人员发放宣传单,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全年节假日、汛期等重点节点共开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8次,整治隐患14处。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1.83万元,整改G205国道交通安全隐患,分别在辖区内均中村、西瓯浦村、回龙村、澄埠村和坪州村与G205国道交接路口新增爆闪灯、分道旗、减速带和“停”字牌等设施,有效得减少了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回龙乡道安办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效率,制定重点“人、车、路”的排查台账、采茶季中茶山、茶农、茶厂的台账并且每月道安办工作人员针对二轮、三轮车、低速货车未年检未报废户主进行电话催检催注销,全年共年检车辆36辆,报废车辆6辆。
(二)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
一是路面管控方面,突出重点路段,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建阳大队通过回龙乡205国道等重点干线实行24小时联防联勤,查处各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共7045起,通过短信平台、导航软件累计发送安全提示信息15万余条。同时在205国道专门设立“G205姜茶驿站”执勤点,创新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定制205国道专属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将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让平安守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2025年以来,回龙派出所每月常态化开展车辆违法违规检查,共处罚酒驾7人次,未戴头盔61人次,超员18人次,超高13车次,其他类114项,同时开展各类交通宣传活动共36次。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提出的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今后,相关责任单位仍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劝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建阳205国道回龙段“11·19”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