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4月6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下午到夜间:阴有大雨或雷雨,局部暴雨,明天白天:阴有阵雨,气温:18~21℃,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8日:阵雨转多云,气温:14~21℃。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4月6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下午到夜间:阴有大雨或雷雨,局部暴雨,明天白天:阴有阵雨,气温:18~21℃,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8日:阵雨转多云,气温: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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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油生产十二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6-03-26 15:37 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粮油生产工作要求,充分调动抓粮种粮积极性,巩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态势,2025年我区出台了《关于印发建阳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由于上个年度奖补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今年继续加大政策奖补力度,出台《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油生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确保完成2026年粮油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2026年南平市下达我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7.48万亩、产量21.04万吨目标任务,鼓励发展双季稻、再生稻、油菜、大豆、马铃薯、甘薯、玉米等,多渠道扩大粮油播种面积,扶持水稻重点片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三、文件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

四、有关政策扶持

1.扶持双季稻生产。对相对连片种植双季稻30亩(含)及以上的种植主体或行政村种植面积达500亩(含)及以上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2.鼓励再生稻种植。对相对连片种植再生稻3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3.鼓励油菜种植。在水稻收获后,相对连片种植油菜面积达到3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补助200元,相对连片种植200亩(含)以上每亩给予叠加补助35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4.鼓励规模种植大豆。对相对连片种植大豆1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5.鼓励规模种植马铃薯。对相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套种且面积达20亩(含)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

6.鼓励规模种植甘薯。对相对连片种植甘薯30亩(含)以 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

7.鼓励规模种植玉米。对相对连片种植玉米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

8.鼓励果园套种旱粮。充分利用幼龄果园套种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相对连片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

9.扶持水稻重点片建设。对水稻重点片种植早稻(早+晚)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500 元、种植中稻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300 元、种植晚稻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200 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10.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树立“防灾就是增产,减灾就是增收”理念,建立完善救灾水稻秧苗储备制度,全区储备300亩水稻(早稻、中稻、晚稻各100亩)秧苗,用于灾后恢复生产和应急扩种粮食。每亩秧苗补助标准以当年种子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

11.鼓励种业创新。对杂交水稻制种达到千亩以上的村给予奖励10万元。

12.鼓励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配套出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五、申报程序

补助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审核汇总、区级发放”的流程,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六、实施时间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以2026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七、解读机关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99-582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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