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1月19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20日:多云转阴,有小雨,气温开始下降,气温:5~15℃,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21日:阴天有小雨,部分乡镇有小雪或雨夹雪,气温:3~9℃。

  

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1月19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20日:多云转阴,有小雨,气温开始下降,气温:5~15℃,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21日:阴天有小雨,部分乡镇有小雪或雨夹雪,气温: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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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5-12-29 08:49 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1.贯彻上级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借鉴“千万工程”成功经验。

2.立足本地实际。旨在充分整合和激活建阳区农业农村资源,解决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3.明确发展需求。针对加快培育壮大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其发展质量和带动能力的内在要求。

二、目标任务

《措施》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加快培育壮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使其成为推动建阳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力量。具体任务包括:

1.壮大主体规模。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支持经营主体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

2.提升发展质量。推动产业集聚、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3.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政务服务、强化要素保障,营造有利于经营主体发展的营商环境。

4.增强带动效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三、范围期限

1.适用范围。经营实体在建阳区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在农村投资运营农文旅项目的企业、单位,各级乡村振兴公司以及“三乡人”(新乡人、返乡人、原乡人)、农创客等各类从事服务乡村振兴的经营主体等。对区域内表现突出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列为龙头企业:农业主体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农文旅项目企业或单位的年旅游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

2.有效期限。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措施》从三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扶持措施。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第1-6条)

1.加强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1+3+X”数字乡村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

2.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健全区、乡、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网络,促进闲置资源整合与招商。

3.培育产业化集群,围绕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品牌,支持企业整合升级。

4.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推广多种利益联结模式。

5.加强品牌建设,指导申请“武夷”系列商标和“武夷山水”公用品牌,支持绿色、有机认证,组织参展。

6.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冷链保鲜、加工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和现代物流。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第7-13条)

7.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并购重组、招商引资。

8.探索整村运营模式,整合资源进行整村开发,打造特色农文旅村落。

9.强化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在市级贴息基础上给予区级叠加贴息(区级贴息比例30%,单个主体补助不超10万元/年)。

10.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提供风险补偿,完善“政银担”机制。

1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免征、减征相关税费。

12.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广特色金融产品,拓宽抵押质押范围。

13.探索推广“龙头企业贷”,给予利率优惠。

(三)加强要素保障(第14-20条)

14.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统筹用地指标,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15.鼓励土地规模流转,对连片流转1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不超过120元)。

16.强化科技支撑,深化科特派制度,支持产学研合作,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17.加强人才引进服务,吸引大学生、返乡青年,实施“新农人培育”和“企二代”培养。

18.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社保补贴、创业大赛扶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9.提升服务效能与营商环境,设立服务专线,完善平台功能,提供精准培训。

20.健全评优激励机制,评选优秀主体和项目,强化政治和荣誉激励。

五、注意事项

1.第9条、第16条、第18条等具体资金奖补政策按现行政策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将按新规定执行。

2.各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和责任单位,具体申请和办理应咨询相应责任单位。部分措施需乡镇(街道)落实。

3.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因实际情况变化或上级要求,可能进行调整优化,请注意关注最新官方通知。

4.政策具体解释工作由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负责。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文倩

联系电话:0599-582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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