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原林权登记时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大量显现,导致无法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登记,造成林权“登记难”。主要表现形式有:登记信息不全、界址界线及权属交叉重叠、地类冲突、林权地籍调查方式、联户承包分户、自留山经营等情形。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法治、体制和机制的原因,也有林地发包方及林地承包方自身的原因。这些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已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严重影响了建阳区营商环境。因此,有必要在政策措施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出台处理意见,为化解难题提供更多的政策依据。国家层面于2023年12月出台《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办发〔2023〕52号)、2024年5月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 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4号)等文件,结合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综合 我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国家级试点经验做法,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林权确权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确权登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林权确权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确权登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旨在稳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精简优化登记程序和申请材料,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 求,服务支撑我区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稳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依法保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为保障林木所有权、稳定林地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服务支撑绿色发展夯实产权基础。
三、工作进展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林权确权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确权登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25年11月27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实施意见》适用于建阳区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林地的林权登记;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福建省有关文件对林权确权登记相关问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妥善解决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原林权登记权属交叉重叠问题,二是原林权登记地类冲突问题,《实施意见》均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
1、针对因测量精度问题产生的界址界线交叉,实际并无权属冲突的,提出可由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在现势性强的高清影像图上进行确认后,对宗地界址调整修正。
2、针对“一地多证”造成权属重叠的问题,可通过自行协商、政府调解处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3、针对地类冲突的,按照“申请一宗、规范一宗”的原则,办理不动产登记,一时难以解决的,可在证书附记栏记载冲突情况,保证林权正常流转。
第二部分推广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措施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从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一是明确林权地籍调查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强调开展林权地籍调查时要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高分辨率影像图等成果,按照“内查为主,外查为辅” 的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二是简化林权宗地联户承包拆宗分户登记流程,提出签订分户协议后,可由证书上记载 的三分之二以上权利人提出拆宗分户申请。三是明确农户可以向他人流转一定期限(5年以上)的自留山经营权。四是进一步拓展见证委托方式,明确由乡镇司法所、国土资源所、乡镇林业站为本辖区的林农提供林权登记委托见证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办事,不得推诿。五是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有关规定,为群众办理林权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同时明确家庭承包、自留山经营,仅户主死亡农户家庭未消亡的,需提交哪些材料办理登记。六是明确因林地经营期限到期未继续承包仅部分林地被征收(或部分林地上的林木灭失)无法办理林权变更登记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出林地使用期限可按原林权证的期限记载,先行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适用情形。七是完善林木采伐后,原林权权利人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处理程序,明确适用情形和申请主体,并对处理程序作出详细的规定。
六、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强调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主要思路必须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优先的原则。同时,对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措施提出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林权确权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林农、林企的办证需求。
七、惠民利民举措
实现林权确权登记常态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促进林权登记提质增效;同时,进一步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赋予农民等权利人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利于盘活林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八、注意事项
1、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成因复杂,要依法依规化解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后再予以办理林权登记。同时,要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职尽责,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 进工作开展。
九、关键词诠释
1、林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林权类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2、林权确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权属确认、界定并依法登记的过程。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顾海涛(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9—5823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