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环罚〔2025〕117号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平市建阳区酷狗宠物诊所:
经营者:池天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2YMPPX95
经营场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68号
南平市建阳区酷狗宠物诊所(以下简称“你诊所”)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已经审查终结。
我局于2025年9月16日对你诊所进行了调查,发现你诊所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诊所建有一间X射线机房,X射线机房内安装有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医疗器械注册号:国械注进20162314318)设备一台,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该诊所X射线机房位于诊所二楼,X射线机房屏蔽体为四面实心砖+硫酸钡水泥墙体、顶棚采用混凝土+铅板、水泥瓷砖、3.0mmPb铅防护门、3.0mmPb铅玻璃观察窗;现场调取X射线影像系统的使用记录,2023年6月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使用X射线装置检查了95次。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5年9月16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阳)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察平面图及拍摄的现场照片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并取证的过程;
2.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池天贵被授权人事宜;
3.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提供的DR拍片收费说明1份,证明DR拍片收费标准;
4.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提供的放射装置使用记录台账1份,证明DR拍片次数;
5.2025年9月16日,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提供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份,证明责令改正时间;
6..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个人信息;
7.2025年10月17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阳)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池天贵调查询问的过程;
8.2025年10月17日,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案件发生地保护范围;
9.2025年10月22日,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10.2025年10月22日,当事人提供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证明该诊所的射线装置为Ⅲ类射线装置和不涉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分类;
11.2025年10月23日,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提供的环境监察执法系统查询结果1份,证明违法行为查询结果;
12.2025年10月23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阳)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后督察及企业整改情况。
你诊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规定。
2025年10月28日,我局依法向你诊所送达《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潭)环罚告〔2025〕10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表》,明确告知你诊所依法有权要求陈述、申辩。你诊所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的规定。责令你诊所依法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另行下文)。你诊所提供的DR拍片收费说明,明确每次收费为120元,结合《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处罚金额进行核算,按照第十一条“罚款金额高于一万按“千”取整,低于一万按“百”取整(舍去不足一千或一百的部分),取整后处罚金额为1.7万元。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你诊所作出如下处罚:
1.处罚款人民币1.7万元(壹万柒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1.14万元(壹万壹仟肆佰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于你诊所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按照《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缴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诊所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行政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如果你诊所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