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求撤销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一般事故调查批复的请示》(潭安办〔2025〕13号)已收悉。根据《行政复议决定书》(南政行复〔2025〕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撤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潭政综〔2025〕98号)。
请你办组织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对该起事故重新开展调查,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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