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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潭政办〔2025〕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5〕21号),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省、市驻潭单位可参照我区区直机关工作时间做出安排。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2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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