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5〕21号),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省、市驻潭单位可参照我区区直机关工作时间做出安排。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