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我区启动南平市建阳区下考亭片区下考亭村棚户区改造提升项目。因该项目中被征收户余少龙、王震南、林正宝分别提出的补偿要求超出实施方案规定补偿标准,导致无法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23年9月8日,我区向被征收户余少龙、张文娟;王震南、黄秀英;林正宝、舒霞分别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潭政征〔2023〕286号、潭政征〔2023〕287号、潭政征〔2023〕288号)。由于此三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超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限,为确保该改造提升项目的征迁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现决定撤销被征收户余少龙、张文娟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潭政征〔2023〕286号),被征收户王震南、黄秀英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潭政征〔2023〕287号),以及被征收户林正宝、舒霞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潭政征〔2023〕288号),后续将视情况重新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决定!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