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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废弃矿硐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通知
潭政办〔2025〕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近期,受矿产资源价格高位运行影响,非法盗采行为多发,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为坚决遏制非法盗采,防范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巡查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执行网格化动态巡查,将盗采点、停产矿山、废弃矿硐等纳入重点范围,明确责任人、路线和频次。发现盗采迹象或安全隐患须立即制止并保护现场,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深化协同联动与执法打击

各乡镇(街道)发现线索后,区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迅速响应开展联合执法,坚决落实“三不留一毁闭”(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工棚,毁闭矿硐)。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严厉处罚非法采矿行为,没收工具设备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与举报激励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非法采矿危害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进村入户,明确法律责任与严重后果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切实扛起维护矿产资源安全、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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