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7号)和《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2025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农综〔2025〕48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先进适用渔业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强化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渔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
(一)遴选范围
水产养殖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渔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渔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经乡镇推荐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表格详见附件1)、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包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技术培训观摩等内容)、土地使用证明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审、打分。评审结果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最终认定2个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示范协议。
(三)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信用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无不合格记录;
2、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签定的土地流转的规范承包合同等土地使用证明;从事苗种生产的主体还须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3、基地对发展现代渔业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
4、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1500m²以上,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莲)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其他水面面积10亩以上,池塘和稻(莲)田应集中连片;配备办公、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设施;
5、示范作用较显著,近1年组织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的展示示范;能示范推广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1个以上;
6、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系)1个以上;
2、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3次以上,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
3、指导带动10户以上渔民增产增收;
4、通过县级信息员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动态信息3条以上;
5、树立符合规范的展示标识牌1个;
6、参加省外培训1次以上。
(五)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经考核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每个示范基地原则上补助6万元)。
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
(一)遴选范围
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须在规定期限内经乡镇推荐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表格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审、打分。评审结果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最终认定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能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渔业科技服务,以及渔资供应、渔机作业、水产品初加工等专业化服务;
3、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职责
1、围绕本区渔业主导需求,组织开展不少于1项渔业主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2、组织开展1次技术培训;
3、每年指导渔民不少于20次,且有详细记录;
4、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制作考核验收材料,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五)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经考核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补助2万元)。
三、遴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水产养殖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经乡镇推荐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表格详见附件3)、身份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择优上报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审、打分。评审结果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最终认定10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群众认可;
2、热爱渔业,立志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养殖水平较高;
3、乐于助人,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
(四)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职责
1、每个示范主体示范推广1项以上渔业主推技术。
2、示范主体要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形成档案。示范主体上传工作日志不少于3次。
3、积极参加示范基地组织的观摩学习,为周边渔民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五)渔业科技示范主体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给予补助,0.1万元/个。
四、有关要求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章勇,联系电话:18850609003,邮箱:jysj2007@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3.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 单位名称 | 法人 | ||||
| 基地地址 | 养殖规模 | ||||
| 基地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示范带动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培训等) | |||||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 ||||
| 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章:年 月 日 | ||||
附件2: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 单位名称 | 法人 | ||||
| 地址 | |||||
| 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社会化服务组织简介及主要技术力量 | |||||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将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章:年 月 日 | ||||
附件3:南平市建阳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 单位名称 | 法人 | ||
| 身份证号码 | 养殖规模 | ||
| 地址 | 手机号码 | ||
| 示范养殖技术、主要养殖品种 | |||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将认真履行示范主体的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章:年 月 日 | ||
来源:水技站
编辑:陈燕萍
初审:章勇
终审:杨建贵 陈利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