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安全生产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平市建阳区体育馆“7·23”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潭政综〔2025〕129号


 

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2025723,在南平市建阳区体育馆内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区文体旅局副局长许燕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陈晓清、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陈建忠为副组长区文体旅、应急局、总工会、住建局、建阳公安分局、宝山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南平市建阳区体育馆7·23一般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广东省深圳市有关人民政府参与调查,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察院派全程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和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要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要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有关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负责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并负责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57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