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园林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0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5-008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园林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50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南平市建阳区园林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 | 1 | 155032.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31号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A、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0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3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0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3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正严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1920201001002619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书院东路169号(高佳·西城国际11幢4层)
联系方式:小罗,1802095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正严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31号
联系方式:胡春雨、肖丽虹,0599-5509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春雨、肖丽虹
电话:0599-550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