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气象台2025年9月12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3日:多云,午后到夜里有阵雨或雷雨,局部大雨到暴雨,气温:25~34℃,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14日:多云,午后到夜里有阵雨或雷雨,局部大雨到暴雨,气温:24~35℃。建阳区气象台2025年9月12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3日:多云,午后到夜里有阵雨或雷雨,局部大雨到暴雨,气温:25~34℃,森林火险气象等级1级;14日:多云,午后到夜里有阵雨或雷雨,局部大雨到暴雨,气温: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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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阳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5-07-22 11:34 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3〕15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实施意见。2023年8月18日,南平市城管局联合南平市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南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城管〔2023〕112号)文件,进一步对如何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具体要求。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全面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意见

二、目标任务

规范建阳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重点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管理、分类处置、执法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解决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缺少建筑垃圾堆填场所等问题,全面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三、工作进展

《关于加强建阳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潭政规〔2025〕2号)已于2025年7月21日由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发布。  

四、范围期限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五、主要内容

《意见》对我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升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明确工作举措,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意见》共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明确适用于建阳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清晰界定建筑垃圾范围(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排除危险废物。

(二)管理原则: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

(三)部门职责:城管部门主管,统筹协调、监督执法;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林业、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及街道办各司其职。

(四)源头减量与分类:建设单位须将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须建立分类制度,鼓励现场处理就地利用;确需外运的,须交核准单位运输。

(五)运输管理:推行公司化管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潭政综〔2020〕213号)执行,严禁抛洒滴漏、乱倾倒。

(六)处置与利用:装修垃圾及确需外运工程垃圾,原则上必须运至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合理填埋用途除外);实行“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资源化项目,重点培育兜底处置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企业;企业须提升工艺,分拣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剩余不可利用垃圾运至指定堆填场,未资源化利用或未分类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不得堆填。

(七)再生利用产品推广:财政性资金主导项目须全面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住建部门牵头推广,建立信用激励、示范奖补、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等机制;使用再生产品项目优先纳入绿色建筑、优质工程等示范奖补。

(八)堆填场所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保障处置场所选址用地;自然资源会同城市管理、林业等部门选取、报批建筑垃圾堆填场所

(九)执法监管:城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

(十)解释与施行:由区城管执法局解释,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六、注意事项

《意见》适用于建阳区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的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管理,明确建筑垃圾的定义及管理原则,强调“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要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推行运输公司化管理和资格准入制度,禁止随意倾倒,鼓励资源化利用,并对再生产品推广提供政策支持。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城管局:江静      联系电话:0599-58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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