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建阳区职业技能培训质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进竹木加工、医卫材料、松节油深加工等建阳重点产业协同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2.制定依据
包括:《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潭人社〔2025〕5号 2025年南平市建阳区保用工促开局十条措施》、《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夷新区助企招工用工若干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
聚焦竹木加工、医卫材料、松节油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制,通过开展大规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争取2028年6月前,基本形成能够满足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培训模式,解决我区技能人才不足问题。
强化技能培训。针对竹木加工、医卫材料、松节油深加工等产业,每年依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建设实训基地。新建一个公共实训基地,结合企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
加强人才储备。新增一批竹木加工、医卫材料、松节油深加工等产业的技能型人才。
建立长效机制。以园区管理服务部门为抓手,建立产业用工联盟,定期协商用工策略,共享培训资源,建立用工需求预测机制。
三、主要内容
1.支持企业自主招工。鼓励企业在职老职工从建阳区以外引进新职工,新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老职工1000元/人的招工奖补。职工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焊工、叉车工、电工等紧缺技能人才,再增加500元/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2.支持企业参加HR专项培训。组织企业HR、管理人员等群体开展标杆学习、研修班等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对组织人员参训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3.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组织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给予500元/人补贴;企业职工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按等级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专项能力证书500元/人,初级工700元/人,中级工10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工3000元/人,对急需紧缺(工种)技能培训的,可提高30%(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4.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企业补贴。对开展技师班或高级技师班的,可上浮20%(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5.支持技能人才评价。加大企业培训评价自主权,支持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面向产业链企业职工开展培训评价。产业链头部企业向南平市人社局提交自主认定机构申报,申报成功后企业可结合产业链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形式、时长、师资、考核评价方式等(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6.积极参加技能竞赛。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区里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竞赛前3名的分别按3万元、2万元、1万元标准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参赛补助,同一单位的多名选手获奖,按最高成绩兑现补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经开区管委会)。
7.支持企业创立技能人才中心。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接受本行业及产业链企业委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培训,培训费用由委托企业支付。委托企业可申请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委托企业员工可自行申请个人见证补贴。支持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增设培训工种,成功增设的工种,培训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无法增设的工种,培训补贴由区财政支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8.吸引技能人才来潭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引进省外劳动力和建阳籍外地工作回潭就业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时间为依据,下同)按2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超过六个月的招工引工奖补(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引进省内非建阳籍劳动力,首次在建阳区企业就业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普通工500元/人、大中专生(高级工、技师)1000元/人、硕士生及以上(高级技师)2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机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其中引进市外夫妻工的可再上浮100%(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管委会)。
9.支持社会机构开展招聘活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人社部门组织当地企业开展的招聘活动,按市内500元/家、省内市外1000元/家、省外6000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赴省外偏远地区组织开展招聘活动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政策与其他文件政策标准不同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已享受过的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2.岗前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岗前培训须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不得超过一次)。
3.本政策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4.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止。
五、联系人:蔡云飞,联系电话:18965386500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