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队于2025年04月30日前在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乡镇派出所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扣留的106辆车辆,其中:二轮电动车56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7辆)、二轮摩托车32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4辆)、三轮电动车4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辆)、三轮摩托车3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辆)、小型汽车9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辆)、拖拉机1辆、其他车辆1辆。请这些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执法窗口处理,未按时来处理的,我队依法予以报废处理。(详细名单:2025年6月份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公告车辆统计表)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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