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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阳区“十五五”区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
潭政办〔2025〕14号

直有关单位

建阳区“十五五”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做好“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紧规划编制工作。直有关部门是级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与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的要求,原则上要在2026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规划起草过程中,坚持开门编规划”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各方智慧。

二要做好规划衔接工作。规划初稿完成后,级专项规划涉及项目用地的,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衔接,使规划涉及的空间布局内容符合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应与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衔接;涉及其他领域的,还应送相关部门进行衔接,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要按程序做好审批发布。规划送审前,规划编制牵头部门需组织论证,充分征求相关直部门意见,按程序报请政府审定,并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或参照有关规划的发布主体印发。

四要加强规划经费保障。“十五五”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按照《建阳区“十五五”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执行,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各项规划顺利落地。

 

附件:建阳区“十五五”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阳区“十五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牵头单位

会同单位

编制预算

(万元)

1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区应急局

区减灾委成员单位

0
(自行编制)

2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区应急局

区自然资源局、发科局(地震办)、人防办、财政局等

0
(自行编制)

3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区残联

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等

0
(自行编制)

4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区教育局

区发科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及各中小学、幼儿园

20

5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区民政局

区发科局

15

6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和物流发展专项规划

区交通运输局

 

50

7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区农业农村局

 

16

8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区文体旅局

区教育局、卫健局、总工会

10

9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建阳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农业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城管局等

60

10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区水利局

 

15

11

南平市建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区自然资源局

 

30

12

南平市建阳区“十五五”卫生健康和人口发展专项规划

区卫生健康局

区计划生育协会

20

13

建阳区麻阳溪千载文脉文化走廊文旅总体规划

区文体旅局

区发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麻阳溪文化园指挥部、旅游公司

200

(按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

〔45〕号执行)

 

合计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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