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环境厅《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法〔2016〕3号)和市局《南平市环保局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南环保支队〔2015〕117号)要求,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闽环保总队〔2021〕21号)要求制定的《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2025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计划》,依托福建省生态云环境执法平台随机抽查系统展开第二季度五月“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按抽查比例和随机抽查检查的结果为:重点排污单位1家次、特殊排污单位4家次、一般排污单位8家次,抽取执法人员26人次,并于2025年5月底完成第二季度5月的检查工作。
检查情况:2025年第二季度五月检查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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