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队于2025年02月28日前在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乡镇派出所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扣留的115辆车辆,其中:二轮电动车45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3辆)、二轮摩托车42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7辆)、三轮电动车13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5辆)、三轮摩托车5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辆)、小型汽车9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2辆)、拖拉机1辆。请这些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执法窗口处理,未按时来处理的,我队依法予以报废处理。(详细名单点击下载)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阳大队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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