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精神,此次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其中用于支持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资金100万元,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万,支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分配方案见附件1),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收入列 “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对达到法定贷款年龄、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发展生产项目、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按脱贫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合同(每户可享受5万元以内3年以内、无抵押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
2.支持第七批省派驻村工作。主要用于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和驻村班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第七批省派重点村5个,每个安排20万元;第七批以县为单位派驻村干部领队1个,每个安排10万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用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省派重点村要尽快研究资金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 核办法》《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沉淀或者挪用。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资金拨付时务必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与相关银行接口对接的通知》(闽农综〔2018〕95号)要求填写资金监管编码CZJG040040040。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 | 项目 | 金额 |
1 |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组织部 | 驻村班干部领队工作经费 | 10 |
2 |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10 |
3 | 书坊乡书坊村 | 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 | 20 |
4 | 将口镇将口村 | 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 | 20 |
5 | 宝山街道溪源村 | 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 | 20 |
6 | 莒口镇长埂村 | 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 | 20 |
7 | 小湖镇贵源村 | 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 | 20 |
附件2: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331省农业农村厅 | 补助区域 | 项目相关区域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2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1. 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2. 支持省派重点村村容村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2025年度省派重点村数 | 用于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 全区 | 100 | |
书坊村 | 20 | |||||
将口村 | 20 | |||||
溪源村 | 20 | |||||
长埂村 | 20 | |||||
贵源村 | 20 | |||||
质量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比例 | 年末贷款余额户数占当地脱贫户比重 | 大于5% |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过渡期内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 100% |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率 | 当月逾期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比重 | 小于1% | ||||
安排重点村民生项目的资金占比 | 反映资金用于省派重点村情况 | 5个省派重点村 | 95% | |||
时效指标 | 2025年12月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完成率 | 2025年12月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完成率 | 100% | |||
省派重点村任务完成率 | 省派重点村当年度任务按计划完成情况 | 5个省派重点村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金额 | 每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金额 | ≤50000元 | ||
省派重点村财政补助标准 | 省派重点村补助情况 | 5个省派重点村 | ≤20万元/个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贴息情况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 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 100% | ||
整村推进受益村提升 | 反映省派重点村整村面貌达到相关要求 | 5个省派重点村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 反映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满意度 | 大于85% | ||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满意度情况 | 5个省派重点村 | ≥95% |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满意度情况 | 5个省派重点村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