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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函〔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4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督〔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2%以上,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社会认可度等各项指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力争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和2026年完成国家认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加强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建设,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须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应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加大教育投入。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不低于省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3.优化结构布局。立足我区实际,完善学前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加快城区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全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二)加强队伍建设

1.优化师资配置。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保障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标准多渠道配齐配足教职工。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均获教师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2.强化教师管理。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和奖惩机制,将师德师风表现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落实定期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激励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3.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含聘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幼儿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民办园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教师职称待遇落实到位。

(三)提高保教质量

1.改善办园条件。加大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各园生均建筑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等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一2016)。加强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确保各类玩教具和图书等教育、生活及卫生设施配备达到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设置班级、控制班额

2.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科学实施幼小衔接。

3.加强教师研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积极开展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创新幼儿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加强幼儿名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通过公办带民办、城区带乡镇的片区管理帮扶,形成教学共长的教育共同体,促进公民办教师专业水平的共同提升。

(四)优化监管体系

1.实施动态监管。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年报制度、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推动民办园不断优化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品质,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2.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要求,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落实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制度。

3.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教育、公安、交警、消防、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市场监、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4.落实督导监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统筹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新一轮督导评估全覆盖。建立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定期开展经常性督导,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对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调查结果不低于 85%。

三、实施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2月至2025年3月)

制定《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成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详见附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推进工作的业务培训。

2.整体推进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

各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福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逐项梳理,查缺补漏,落实整改,完善台账资料。

3.自评申报阶段(2025年4月)

区推进工作专班组建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完成级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表,经政府审定后,于2025年4月报送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市级复核。

4.接受评估阶段(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20254月,通过市级复核2025年下半年,通过省级评估2026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四、保障措施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政府成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推进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全过程对各责任部门推进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督导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强大合力。

 

附件: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

 

附件

 

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工作专班

 

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切实做好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决定成立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冲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姜丽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叶良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翁少敏  区教育局局长

      倪光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黄永红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暨雄青  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黄有盛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董新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德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肖建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伍清生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江  毅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松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建生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泽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敏  建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由翁少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本专班为临时性工作专班,待工作结束后,本专班自行撤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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