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督〔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2%以上,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社会认可度等各项指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力争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和2026年完成国家认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加强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建设,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须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应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加大教育投入。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不低于省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3.优化结构布局。立足我区实际,完善学前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加快城区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二)加强队伍建设
1.优化师资配置。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保障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标准多渠道配齐配足教职工。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均获教师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2.强化教师管理。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和奖惩机制,将师德师风表现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落实定期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激励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不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3.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含聘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幼儿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民办园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教师职称待遇落实到位。
(三)提高保教质量
1.改善办园条件。加大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各园生均建筑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等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一2016)。加强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确保各类玩教具和图书等教育、生活及卫生设施配备达到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设置班级、控制班额。
2.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科学实施幼小衔接。
3.加强教师研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积极开展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创新幼儿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加强幼儿名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通过公办带民办、城区带乡镇的片区管理帮扶,形成教学共长的教育共同体,促进公民办教师专业水平的共同提升。
(四)优化监管体系
1.实施动态监管。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年报制度、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推动民办园不断优化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品质,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2.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要求,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落实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制度。
3.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教育、公安、交警、消防、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4.落实督导监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统筹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新一轮督导评估全覆盖。建立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定期开展经常性督导,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对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调查结果不低于 85%。
三、实施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2月至2025年3月)
制定《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成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详见附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推进工作的业务培训。
2.整体推进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
各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福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逐项梳理,查缺补漏,落实整改,完善台账资料。
3.自评申报阶段(2025年4月)
区推进工作专班组建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完成区级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表,经区政府审定后,于2025年4月报送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市级复核。
4.接受评估阶段(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2025年4月,通过市级复核;2025年下半年,通过省级评估;2026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四、保障措施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区政府成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推进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全过程对各责任部门推进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督导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强大合力。
附件: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
附件
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工作专班
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切实做好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决定成立南平市建阳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冲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姜丽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叶良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翁少敏 区教育局局长
倪光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黄永红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暨雄青 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黄有盛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董新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德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肖建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伍清生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江 毅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松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建生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泽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敏 建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由翁少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本专班为临时性工作专班,待工作结束后,本专班自行撤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