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气象台2025年4月10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1日:多云转阴,午后到夜里有阵雨或雷雨,局部大雨,气温:16~23℃;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级;12日:阴有大雨到暴雨,气温明显下降,气温:11~22℃。11~12日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8~11级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建阳区气象台2025年4月10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11日:多云转阴,午后到夜里有阵雨或雷雨,局部大雨,气温:16~23℃;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级;12日:阴有大雨到暴雨,气温明显下降,气温:11~22℃。11~12日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8~11级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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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政策公开】建阳区出台十一条措施 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2025-03-11 09:10 来源: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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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近日,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建阳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全面落实2025年南平市下达我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7.48万亩、产量20.99万吨目标任务。

一、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鼓励适度规模种植水稻,新增流转土地(2025-2027年)种植水稻20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一次性最高补助200元/亩(应出具经乡镇、街道或区经管站鉴证的三年以上流转合同,同一地块已享受过区级补助的不予申报)。

二、扶持双季稻生产。对相对连片种植双季稻3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或行政村种植面积达500亩及以上的农户,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200元(单个种植主体30亩及以上可叠加享受省级补助200元);针对区级双季稻示范片,再给予500元/亩的叠加补助(双季稻示范片由区农业农村部门核定)。

三、扶持再生稻生产。对相对连片种植再生稻面积达30亩及以上的,按留桩面积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200元。对单个主体种植(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再生稻面积达300-500亩的,给予每个主体奖励2万元;500-1000亩的,给予每个主体奖励3万元;1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个主体奖励5万元(提供经乡镇、街道或区经管站鉴证的流转合同)。

四、提升再生稻(两季)单产水平。开展2025年再生稻高产竞赛活动。要求单个种植主体(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相对连片种植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提供经乡镇、街道或区经管站鉴证的流转合同)。一等奖:两季亩产≥1150公斤/亩且再生季>400公斤/亩,每个参赛种植片奖励3万元;二等奖:两季亩产≥1030公斤/亩且再生季>330公斤/亩,每个参赛种植片奖励2万元;三等奖:两季亩产≥880公斤/亩且再生季>260公斤/亩,每个参赛种植片奖励1万元(由专家组现场随机抽取3个点测产,且每个点测产面积不小于1亩)。

五、鼓励油菜种植。在水稻收获后,集中连片种植油菜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主体,且经过测产亩产不低于75公斤的,给予200元/亩补贴,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给予350元/亩叠加补贴。列入省级示范片、且经过测产亩产不低于100公斤的可叠加享受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具体补贴标准由区农业农村部门核算为准)。

六、鼓励杂粮(大豆、马铃薯)种植。对相对连片种植大豆30亩以上种植主体,给予200元/亩的补贴;对相对连片种植马铃薯3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给予500元/亩的补贴(马铃薯套种的每亩一次性最高补助200元)。

七、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对占用耕地种植绿化苗木和草籽、吊瓜、葡萄,盖大棚发展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经整治后种植粮食作物的,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600元(同一块耕地上3年内已享受过“非粮化”整治补贴的不予重复申报)。

八、开展撂荒地整治。加大对撂荒地的整治和复耕复垦工作力度。对撂荒2年耕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 600 元;用于种植甘薯、玉米、大豆等其他粮油作物,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500元。(整治面积均要求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

九、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示范社的粮食类专业合作社当年度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0.8万元的奖励;对新评为省级、市级、区级的粮食类家庭农场当年度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

十、鼓励种业创新。对杂交水稻制种达到千亩以上的村给予奖励10万元。

十一、鼓励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配套出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5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由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8日印发

来源:农技站

编辑:陈琦辉

初审:温良英

终审:杨建贵  陈利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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