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建风貌〔2022〕4号)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建阳区历史文化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现将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截至2024年,建阳区已公布国家级传统村落2处,分别为莒口镇长梗村小源、崇雒乡后畲村(后畲村同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省级传统村落5处,分别为莒口镇浑头林村、书坊乡书坊村、书坊乡饶坝村、书坊乡饶坝拿坑村、宝山街道溪源村。全区已公布历史建筑52栋、传统风貌建筑2栋。
2024年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1栋,为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乡后畲村井头巷5号。
二、评估监测内容
(一)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36号)、《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建风貌〔2022〕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区多次组织乡镇学习《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通过开办古建筑知识讲座、悬挂条幅、张贴标语、LED屏幕信息显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提升乡镇专业知识素养和群众的保护意识,有效推动区域历史文化保护的传承与发展,实现历史文化保护的可持续性,助力构建文化底蕴深厚、传承有序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和保护情况
1.普查工作方面。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申报及公布认定
工作,传承延续历史文脉。推荐麻沙镇水南村、莒口镇马伏村申报第五批省级传统村落。
2.保护管理方面
(1)传统村落:完成7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标识牌设置、四至边界确定及核心保护范围划定。其中莒口镇长梗村小源自然村、莒口镇浑头林村、书坊乡书坊村、书坊乡饶坝村、书坊乡饶坝拿坑村、宝山街道溪源村等6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已获得批复。崇雒乡后畲村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及部门意见修改工作,待省住建厅批复。
(2)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目前,已完成45处历史建筑标识牌设立,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及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数据录入。进一步夯实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基础,传承与弘扬独特的地域文化魅力。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区政府成立了建阳区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了以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为主的领导小组,统筹区风貌办运转、组织、协调、督促等各项日常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保护规划的审核、审批;指导历史建筑保护修和活化利用;指导提升城乡建筑风貌,组织研究各类建筑风貌并推广实施等各项工作。
区风貌办下设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城市面貌品质等三个专项小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组负责全区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开发、利用申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设立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办公室,开展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日常巡查、工程监督等工作,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2.落实保护要求
我区秉持规划先行理念,通过“党建体检”,深挖地域资源禀赋,探索古民居活化利用多元发展模式。结合“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省级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的品牌和政策红利,引入多方资源,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借力台湾团队的专业设计规划及“陪护式”服务,打造空间活化示范点,激发老建筑新活力,推动古村落活化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2024年我区崇雒乡后畲村获得重点改善提升项目资金350万元专项补助,主要用于传统村落内历史建筑抢救保护、维护修缮、环境提升改善等。
3.落实历史文化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建阳区扎实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古建筑古村落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日常巡查督导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根据《福建省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闽政办〔2024〕15号)文件精神,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区文体旅局、住建局、消防大队以及相关乡镇、街道对我区历史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和部位、应急处置等关键点隐患排查。2024年我区共开展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督查检查、消防专项检查6次,累计发现存在问题41处,均已完成整改。
4.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按照《省九条措施》《省七条措施》等文件要求,在实施更新改造、组织项目建设和开展征地拆迁活动中应对改造区域内留存50年以上的建筑进行普查甄别,委托专家委员会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提出保护措施。切实做到先普查和明确保护措施后再征收,防止建设性破坏历史文化行为发生。未开展普查等工作的,不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024年我区新启动征迁项目2个,通过普查编制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信息评估报告1份,共计普查42栋建筑,建设超过50年以上的建筑有34栋,通过现场核实与分类,对其中14栋传统建筑提出具体的文化遗产和风貌保护措施。
(四)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
2024年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崇雒乡后畲村,完成投资106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50万元,地方配套710万元。项目聚焦历史建筑井头巷5号,传统风貌建筑中街25号、中街47号以及古建筑井头巷4号、井头巷6号等5栋极具特色的古建筑,通过精心修缮保护,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内涵,并进行创新性活化利用,致力于打造集文化传承、旅游观光、民俗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振兴新亮点,让古老建筑在新时代焕发出新活力,为后畲村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保护利用工作成效
(一)格局与风貌保持方面。我区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村庄风貌通过逐年的保护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人居环境与基础设施提升方面。崇雒乡后畲村结合2024年全省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改造村口景观提升古村“五感”,清理整治脏乱巷道打造转角“惊喜点”,修复加固排水沟渠疏淤堵漏,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设施,美化村居环境,常态化组织开展房前屋后集中整治,并将此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树立责任意识,营造保护传统村落人人参与良好氛围。崇雒乡自2021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古民居活化利用样板点改造、主街青砖铺设、强弱电下地、夜景提升工程、村口景观改造等。
(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崇雒乡成功修缮保护并活化利用7栋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将其转变为特色功能场所,如红色驿站、吃茶话事村民议事点、公益书吧、创意空间、农家乐等等,在留存建筑原有风貌基础上,赋予其新的实用价值,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崇雒乡积极引入闽台乡建乡创团队,借助其“陪护式”专项技术服务,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化底蕴,如在“莲”文化景观打造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激活古村发展潜能。同时,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鼓励乡贤回乡创办企业,参与莲产业等多元业态发展,通过制作特色产品、开发亲子项目等,实现家门口就业与创业,反哺传统村落保护,为传统村落的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活力与影响力。
四、存在问题与困难
1.历史文化保护认识不足。虽然近些年群众对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视逐渐增强,但仍有部分群众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意
义的历史建筑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2.资金筹集渠道单一。历史文化保护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补助,资金来源单一,社会资本参与度低,资金缺口较大,限制了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3.技术人才支撑不足。传统建筑保护和修缮技艺缺乏科学性与先进性,优秀传统工匠队伍匮乏,难以满足古建筑保护与修缮的技术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一是加强安全保护巡查及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做好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消防风险防范,区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巡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二是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巡查制度,落实保护责任人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同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确保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不受破坏、损毁。
2.统一思想加强宣传。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是记忆的传承、是文化的烙印、是城市的灵魂。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合理设置规划区域,禁止村民对古建筑的拆除重建。同时加强保护古建筑的舆论宣传工作,一是善用多媒体渠道。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媒体平台,全方位拓展古建筑保护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二是注重口碑传播效应。以精彩的视频、精美的图片等形式,生动展现古建筑在历史、文化、方面的魅力以及古建筑保护取得的积极成效。三是鼓励公众参与。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宣传古建筑保护的意义和价值,增强全社会的参与度与支持力度。
3.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我区已成功申报2025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村项目-崇雒乡后畲村,并获得补助资金300万元。崇雒乡将结合2023年水吉后井、2024年黄坑集镇创建的先进经验,紧密联系台湾团队,开展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三类农房改造,打造惠民空间,深入挖掘村内历史文化底蕴,组织村民积极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同缔造,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示范推进我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4.加强技术指导培训。继续挖掘推荐传统建筑名匠,探索建立传统建筑工匠工作室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培育优秀传统工匠队伍,采用最新、最科学的技术,提升古建筑保护和修缮技艺。
附件:1.问题清单
2.典型经验清单
3.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保护管理情况表
4.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问题清单
存在问题方面 | 具体问题描述 |
一、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情况方面 | / |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和保护管理情况方面 | 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崇雒乡后畲村保护规划未完成省级批复。 |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 管理力量薄弱,缺乏专业人才。建阳区风貌办挂靠区住建局,仅有兼职人员,无专业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保护工作缺乏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工作开展难度大。 |
四、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方面 | / |
五、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方面 | / |
附件2
典型经验清单
工作内容 | 具体案例名称 | 内容 |
一、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情况方面 |
|
|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和保护管理情况方面 |
|
|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 建阳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 建阳区开展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文体旅、住建、消防牵头,民宗、公安、应急、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区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和部位、应急处置等关键点隐患排查。检查管理制度执行、电气线路、用火用气等情况,查看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等是否达标,通过精准排查与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守护好建阳区文物与历史建筑资源,筑牢安全防线。 |
四、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方面 | 2024年崇雒乡后畲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 1. 村落风貌与环境改善。后畲村完成20 余处人居环境整治,主街立面风貌焕然一新,村落整洁美观,村落的辨识度与吸引力大增。2. 文化传承与村民共融。深入挖掘“莲”文化底蕴,打造系列“莲”主题景观与活动,传承周敦颐的清“莲”思想,村民踊跃投身传统村落保护,形成良好的 |
工作内容 | 具体案例名称 | 内容 |
四、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方面 | 2024年崇雒乡后畲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 文化传承氛围与村民自治模式,守护乡村文化生态。3. 经济驱动与产业拓展。结合莲产业打造“莲产品加工展示房”,依托2023年闽台乡建乡创台湾团队陪护式服务成果,优化莲子加工、特色包装。乡村两级举办多场活动,如四届“莲果之乡”白莲手工制作大比武、“汇聚古村·共度中秋”后畲莲子月饼DIY等,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弘扬“清莲文化”,助力村民增产增收,提升古村落影响力,促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
五、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方面 | 2024年崇雒乡后畲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 1.创新“以养代租”流转模式。创新推行村集体流转“以养代租”模式,流转村民房屋11栋,其中7栋已活化利用。在保护修缮古建的过程中,适度融入现代元素,激活化古建筑机能,护“形”守“魂”。 2.梯次推进文化传承与乡村建设。后畲村遵循“保护为先、传承为要、利用为主”理念,充分利用“爱莲堂”、古牌坊、古花桥、古民居等遗址,实施“一街一主题、一巷一特色”梯次保护开发计划。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彰显周敦颐清“莲”思想,借助传统村落保护与和美乡村建设机遇,引入闽台乡建乡创团队开展“陪护式”专项技术服务,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理念,深度挖掘“莲”元素,完成村口“莲”主题景观提升、“美丽庭院”三化建设、莲田景观打造等项目,为传统村落注入发展新活力。 |
附件3
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保护管理情况表
类型 | 基本情况 | 数量 | 保护规划编制评审批复情况 | |||||
总数 | 国家级数量 | 省级 数量 | 已批复数量 | 完成评审 但未批复数量 | 完成评前成果阶段数量 | 未编制数量 | ||
历史文化名村 | 历史文化名村数量(个) | 1 | ||||||
名村设置标志牌的数量(个) | ||||||||
传统 村落 | 传统村落数量(个) | 7 | 2 | 5 | 6 | 1 | 0 | 0 |
传统村落设置标志牌的数量(个) | 7 | 2 | 5 | |||||
类型 | 基本情况 | 总数 | 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 |||||
已挂牌数量 | 已建档 数量 | 已测绘 数量 | 已制作保护图则数量 | 已完成保护修缮数量 | ||||
历史 建筑 | 认定公布历史建筑的数量(处) | 52 | 52 | 45 | 45 | 45 | 17 | |
总基底面积 (万平方米) | / | / | / | / | / | / | ||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 / | / | / | / | / | ||
传统风貌建筑 | 认定公布传统风貌建筑数量(处) | 2 | ||||||
50年以上建筑 | 普查数量(栋) | 涉及50年以上、或虽不满50年但有特定价值意义的建筑现存数量523处。 | ||||||
注:表格引自闽建风貌函〔2022〕30号
附件4
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
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 地方性法规名称和批准单位 | / | 实施时间 | / |
地方规章名称和批准单位 | / | 实施时间 | / | |
技术指引文件、导则、标准规范名称(请逐一填写) |
|
|
| |
保护日常监督情况 | 日常监督方式(如城市网格管理、城管执法等) | 主要由各乡镇(街道)、村工作人员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日常巡查工作,区住建局不定期开展全区古建筑的安全检查工作。 | ||
历次各级评估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已整改 | |||
保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已建立 | |||
违规处罚情况 | 无 | |||
保护责任划分情况 | 建筑风貌主管部门保护责任划分情况(组织协调机构设立情况、管理机构责任划分情况) | 2020年3月13日成立“建阳区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办公室”,区风貌办挂靠区住建局,负责统筹运转、组织、协调、督促等各项日常工作。区风貌办下设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城市面貌品质等三个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风貌管控工作。并且,建立乡镇主官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专人专抓的工作机制。 | ||
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 涉及到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的近期拟列入及2020年以来已列入征迁项目(成片开发)的数量及简要情况等 | 2020年以来,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已落实先普查后征收制度,排查22个征迁项目,共排查出42栋50年以上建筑,经第三方鉴定及专家评审,对其中14栋传统建筑提出具体的文化遗产和风貌保护措施。 | ||
文物保护单位 | 是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 / | ||
是否设立保护标志 | / | |||
是否建立并动态更新记录档案 | / | |||
是否建立专门管理机构或安排专人管理 | / | |||
是否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 / | |||
是否将保护措施纳入相关规划(含是否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