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挖掘和抢救两岸历史档案文献资源,保管保护好涉台档案文献,守护两岸共同历史记忆,发挥闽台档案在反映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关系中的作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丰富馆藏,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决定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闽台档案资料。
一、征集的范围
(一)闽台团体和个人在两岸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照片、票据、证书、账册、契约、协议、社团组织章程、报表、名册、宣传单、物品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二)闽台团体、有关个人及其眷属或相关亲历者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等。
(三)记载闽台信息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
(四)以闽台历史事件或人物群体为主题创作的文学、艺术、影像等文艺作品。
(五)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闽台记忆”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六)其他与“闽台记忆”相关,且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
二、征集的办法
(一)无偿自愿捐赠。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各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向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无偿捐赠闽台档案资料,由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永久保存,捐赠进馆的闽台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
(二)托管寄存。非国家所有,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闽台档案资料,持有人愿意移交给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托管的,所有权不变,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托管协议。
(三)复印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持有人暂无捐赠、征购、寄存意愿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复印复制方式进行征集。
三、有关事项
(一)通过上述方式征集的闽台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对自愿捐赠闽台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将依法办理进馆手续,必要时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征集到的闽台档案资料,南平市建阳区档案馆将依法依规进行保管、保护、修复、研究、开发。
四、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此后转为长期征集。
五、联系方式
欢迎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单位、团体及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征集具体事宜。
联系电话:0599-5822651
邮编:354200
区档案馆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 保管利用股
电子邮箱:jysda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