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平市建阳区2024年下半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南平市建阳区2024年下半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强化全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满足居民安全充电需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南平市2024年下半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守住守牢消防安全红线底线。
二、工作任务
(一)计划数量。通过全区各部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到2024年12月底前,全区至少完成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插口245个,其中,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插口不少于190个,公共开放区域(含城中村、自建房配建)新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插口不少于55个。
(二)建设标准。参照《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执行,确保符合消防、电力等安全管理要求,便于居民使用。
(三)运营模式。鼓励采取独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深化运营管理。其中,独资模式由产权单位出资建设并负责后期运营管理;合作模式可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委托物业企业负责管理维护,收益由出资方、产权单位、受委托管理单位三方共同协定分配,或由社会资本缴纳场地使用费用、出资建设并负责后期运营管理。
(四)规范收费。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当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三、职责分工
区城市管理部门牵头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的有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立项目联合审查机制,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做好项目的选址把关工作,统筹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围公共开放空间建设项目。
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项目设施安装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区住建部门负责配合项目前期审查、后期验收等相关工作。
区发科部门负责相关电价政策的解释工作。
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行业市场秩序,督促充电设施经营者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的相关规定。
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摸排辖区内可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场所点位,并具体负责实施新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项目,确定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方案,协调引导居民支持项目建设。
区城投集团公司配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区供电、供水企业负责配合办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项目用电、用水手续等有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9月20日前)
区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节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协调推动示范项目建设。
(二)选址摸排阶段(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现有条件和群众反映的需求热点,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摸排辖区内可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场所点位,制作点位摸排表(详见附件1)后分别报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部门汇总。
(三)确定选址阶段(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摸排完成后,属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可行性较高的点位,确定拟新增项目的用地选址。
(四)集中推进阶段(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
确定项目选址后,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采取独资、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方案,报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审查后,加快推进完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属地街道办事处在2024年下半年应分别完成建设不少于60个充电插口,并重点做好2025年度新增项目的储备工作。
(五)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12月31日后)
属地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引导居民有序、安全使用充电设施,督促充电桩运营单位做好充电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常态长效共同推进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尽快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做好项目联合审查、验收工作,防止出现违法用地等负面情形,确保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在推进新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工作中,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部门要重点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效果的宣传,引导居民支持项目建设,并规范、安全使用充电设备,共同营造美好家园。
附件:街道可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场所点位摸排表
附件
街道可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场所点位摸排表
xx街道办事处点位摸排表 | ||||
序号 | 具体位置 | 所在社区 | 用地面积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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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