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创城工作的通报
2024-04-29 08:56 来源:建阳区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建阳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并结合南平市大督查、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反馈情况,发现部分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创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物业服务区域环境卫生差、小区车辆乱停放等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影响创城工作开展。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决定对南平市建阳区鸿鑫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同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旺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光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建阳分公司等4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并列入2024年企业不良行为,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做好创城相关工作。

特此通报。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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