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11·3”一般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报来的《关于提请区政府对南平市建阳区“11·3”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分析、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处理意见,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请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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