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12·31”一般事故调查组:
你组《关于提请区人民政府对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毛店村“12·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调查报告对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分析、有关责任者和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2.请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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