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建阳区工伤认定〔2023〕107号,因用人单位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E2W97,住所:南平市建阳区童子山路22号3号仓,负责人:刘国海)拒收送达邮件,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工伤认定决定书》内容如下:
建阳区工伤认定〔2023〕107号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丁*飞
职工姓名:丁*飞 性别:男 年龄 :29岁
身份证号码:350784********2414
用人单位: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
用人单位住所:南平市建阳区童子山路22号3号仓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快递员
事故时间:2022年10月5日
事故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童子山路22号德邦3号仓
诊断时间:2022年10月5日
受伤害部位:左脚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2022年10月5日11时30许,丁*飞驾驶货运三轮在建阳区童游街道童子路22号德邦3号仓库装货时,三轮车失控翻下月台,导致丁*飞左脚被三轮车压到受伤。经南平市第二医院诊断为:“1、左足软组织挫伤;2、左侧第3、4跖骨及楔骨骨折。”
2023年3月8日,申请人丁*飞申请工伤认定,经审查证据齐全, 3月8日受理丁*飞的工伤认定申请。2023年3月16日,向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建阳区工伤举证〔2023〕6号),该司逾期未答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2年2月,丁*飞入职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任快递员。2022年10月5日11时30许,丁*飞驾驶货运三轮在建阳区童游街道童子路22号德邦3号仓库装货时,三轮车失控翻下月台,导致丁*飞左脚被三轮车压到受伤。
丁*飞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