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文件
潭教综〔2022〕4号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区教育局
所属各学校(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
南平市建阳区2022年预算草案已经给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建阳区财政局于2022年1月11日,将建阳区教育局部门收支预算及绩效目标下达给我局(其中绩效目标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下达),现将区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单位)部门收支预算及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执行预算,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20〕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闽财预〔2020〕17号)和《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潭财预〔2021〕34号)等文件要求,请自批复之日起20日内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学校(单位)应对预算批准(批复)的专项资金每季度实施一次监控评估;并在年度结束后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2年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单位)收支预算下达表(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自行打印)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
|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办公室 | 2022年1月2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