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公告(20万)
2021-12-16 16:04 来源: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根据我区扶贫资金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0万元,用于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万。现将南平市建阳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表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6日)。

附件:建阳财政局股室追加单位(集中支付)指标通知单

在公示期期间,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建阳区农业农村局、建阳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9-5822861;0599-5840209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6日

  

建阳财政局股室追加单位(集中支付)指标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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