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2021-12-08 14:30 来源: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审查标准   

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

审查: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受理结果。

办理形式

1、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2、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3、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2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无需提交(收取电子材料)/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申报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变动的证明材料

备注:所提供的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针对涉及证照的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含医疗审核10个工作日左右以及财政审核拨款7个工作日左右时间,不包含补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是否可预约办理 

结果名称   如审批通过,予以盖章确认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号人社局二楼(宋慈广场后) 邮编:354200

责任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9-5832795

监督电话:0599-805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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