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2021-12-07 11:51 来源: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 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 求职要求的。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 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 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 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 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

审批条件或标准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审查标准   

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

审查: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受理结果。

办理形式  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快递送达/电子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新账户信息

注:针对涉及证照的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是否可预约办理 是

结果名称  发放账户变更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号人社局二楼(宋慈广场后) 邮编:354200

责任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9-5832795

监督电话:0599-805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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