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本级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二条改革的范围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 审查→决定
审查标准
受理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规范
审查 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决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确认决定。
办理形式 机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申报材料 (一)办理人员停保
(1)填写《基金征收办理单》(我中心提供模板)
(2)附件:调令或辞职材料(复印件)
(3)因其他原因需暂停社保关系的提供相应材料。
(二)办理退休人员提前暂停(因退休手续滞后)
填写《基金征收办理单》第四项(需附具体情况说明)(我中心提供模板)
(三)办理人员续保(统筹区内调入)
(1)填写《基金征收办理单》(我中心提供模板)
(2)附件:调令(复印件)
(四)办理人员续保(跨统筹区调入)
(1)填写《基金征收办理单》(我中心提供模板)
(2)附件:调令(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有关情况登记表(我中心提供模板,收取纸质、电子版)
ƒ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补件时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方式 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 否
结果名称 无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2楼
邮 编 354200
责任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0599-5820607、 5820617、 5840186
监督电话 0599-5822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