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2021-12-07 11:51 来源: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本级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二条改革的范围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受理

审查标准 

受理 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确认决定。

 

办理形式  机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其他

 

 

 

申报材料 (1)本人办理: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邮寄件需本人在材料上签字)

2)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代理关系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均需签字确认)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补件时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方式  

是否可预约办理 

结果名称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2楼 

邮  编  354200

责任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0599-5820607、 5820617、 5840186

监督电话  0599-582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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