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
审批条件或标准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审查标准
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
审查: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受理结果。
办理形式 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快递送达/电子证照发放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复印件
注:针对涉及证照的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件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方式 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 是
结果名称 发放账户变更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号人社局二楼(宋慈广场后) 邮编:354200
责任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9-5832795
监督电话:0599-805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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