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建阳区
审批条件或标准
各类资质齐全的企业及社会团体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决定
注:本审批事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xzfw.np.gov.cn)实行无纸化审批,按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以及上传扫描件(原件)等资料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资质申请。
审查标准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属于本机关许可范围的,应当场受理。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决定。
办理形式
1、 网上申请: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2、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无需提交(收取电子材料)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其它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若可查询到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经办人《身份证》、《招聘简章》(若可查询到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立即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方式 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 是
结果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5号窗口 邮编:354200
责任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 0599-5823965
监督电话: 0599-5848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