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2021-11-16 15:50 来源: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访问量:
  

1.受理部门:城关、童游辖区户籍人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其余乡镇户籍人口在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窗口办理

2.办理条件: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由持证人本人到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请。

3.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办结

4.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持证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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