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交通运输局
负 责 人:江毅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53号
邮政编码:354200
联系电话:0599-5822282
传 真:0599-5833707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制定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区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承担对县道和农村公路养护的指导、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区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区客运、出租汽车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区营运机动车维修、性能检测、船舶检验、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区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区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监控设施的改造利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区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定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区的国防运力登记和动员征用工作;管理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和内保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和残疾人事业;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承担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指导、协调交通职业教育,承担交通系统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路政管理股)
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治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宣传、执行有关公路路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所在区域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公路管理保护许可事项;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路产的行为;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区;审批地下、地上穿(跨)越公路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事宜;审批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车辆通过公路事宜,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为查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上报全面路政统计数据、工作小结。
(三)公路建设养护股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基础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交通公路、水路总体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控设施的改造及建设的有关规划、年度计划及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区场监管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境内国道、省道运行监测协调,监督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实施的有关指导、监督工作;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负责全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设计的编制、实施、管理,对建设工程程序、质量实施监督,对完工项目组织初级验收;协调办理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挂村服务工作。
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本辖区列养农村公路的修建、养护和管理;对列养农村公路下达公路养护计划、落实养护措施、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公路养护评比、下拨养路费以及及时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对养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添置、改善机具、设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处理上级布置的有关交通方面的咨询。提案、报表、数字等;加强公路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防抢修工作。制定抗灾抢修预案储备必要的抢修物质。发生水毁、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害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调运设备、物质进行修复、保证农村公路案金畅通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备项买作家农,
(四)财务审计股
编制区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信贷有关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运输管理和安全监督股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区场监管工作,组织起草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等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的有关安全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建设工作。负责办理110联动、扫黄打非和流行病防控工作
(六)公交(出租车)管理股
承担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区场监管工作;组织起草区公交、出租汽车客运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公交、出租汽车寄运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指导工作;承担公交客运线路、营运车辆和站点管理工作。
(七)交通战备工作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和计划;参加全区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利竣工验收;拟定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区的国防运力登记和动员征用工作;管理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关和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建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按有关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为1名。

